一、接到面谈E-MAIL(预约确认信下载打印,每人一份;请仔细核对相关信息,如有误请当日通知签证处)后,请于第四个工作日(含)以后,到北京签证处领取护照、照会,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前往面谈,不可重新预约。
签证处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马甸南路2号院10号楼702室
电话:010-62019442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08:30-11:30、13:30-17:00(法定假日除外)
二、请认真浏览签证处网站(www.sdbjqz.cn)美国签证面谈辅导。
三、面谈时必须提交给使馆的材料:
护照、外交部照会及预约信、照片1张(白色背景、51mm×51mm)用胶条贴在护照封面、DS160表的信息确认页(该页需在空白处注明本人电子邮箱,并用中文手写注明申请人姓名及电码、家庭住址、单位名称及地址;请团组面谈后经常查看邮箱以便及时补充材料)、邀请函复印件(建议面谈时携带邀请函原件备查,签证官查看后团组可取回)、日程表、英文简历。
四、其他资料(根据本人情况准备)
1、财产收入类材料: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、银行原始存款单、股票凭证、房产证、汽车行驶证等;
2、职业和社会地位类材料:个人英文简历、工作证、名片、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等;
3、学习经历类材料: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语言等级证书、论文和专著等;
4、家庭关系类材料:结婚证书、全家福照片、配偶及孩子情况等;
5、其它材料:申请人所在单位基本情况介绍(不得泄密)、公司简介、产品介绍、进出口情况、本人出国记录等;
6、出国参展团组:提供摊位证明、付费凭证、展品已运出的有关证明等;
7、执行合同团组:提供合同副本、往来传真及函件等;
8、申请J-1签证:邀请方提供的DS-2019表原件(本人签名)、100美金的网上缴费单据、中英文13项问题表等;
9、申请P-3签证(演出类):邀请方提供的I-797表原件等;
10、注意:请勿将内部批文带进使馆。
五、因公团组面谈地址:以预约信上的预约地址为准
六、有事咨询请在周一至周五14:30-16:00。联系电话:010-62011067
六、以上资料仅供面谈人员参考,详情请参阅美国驻华大使馆关于签证面谈的注意事项。(美国驻华大使馆网址http://chinese.usembassy-china.org.cn/index.html)
北京签证处2013年3月